地质与环境学院
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
根据教育部、陕西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复试录取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;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确保质量的原则;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博士研究生的原则。
二、复试组织
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
组 长:唐胜利
成 员:相关博导、教授
秘 书:白 莉
三、复试要求、内容及程序
1.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,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。对弄虚作假、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,一经确定,一律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等文件严肃处理。
2.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。
3.复试时间、地点:2021年5月28日9:00在雁塔校区煤科大楼6楼会议室。
4.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外语和学术水平的考查,以及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等。
(1)外语水平考查
通过主考官与考生外语口语交流,考查考生应用外语进行交流和阅读专业文献的能力。
(2)学术水平考查
每位考生须准备能充分反映自己基本情况、创新能力、科研水平、培养潜力、学位论文研究设想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PPT,并在复试时讲解,时间10-15分钟。
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,通过听取考生讲解,与考生互动交流等形式考查考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、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科研创新能力、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。
(3)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
复试工作小组通过对考生有针对性的面谈,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,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。
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60分及以上为合格,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。
复试成绩=复试外语成绩(满分20分)+复试专业成绩(满分80分)
总成绩=0.6×(初试总成绩÷3) +0.4×复试成绩。
四、录取工作
1.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,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、初试和复试成绩,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2.录取原则
(1)优先录取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(考生全部档案须转入学校,并纳入博士研究生档案管理)。
(2)对于无培养潜质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(3)最终录取名单以评委票决结果为准,拟录取者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1/2票。
3.原则上校内导师独立招生人数为2人,校外导师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条件下可与校内导师合作招收1人。新遴选的导师首次独立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。上述导师的招生人数含“申请—审核制”考生在内。
五、防疫相关要求
(一)考生健康条件
1、全体考生提前注册西安市一码通,且为绿码。(西安市一码通咨询电话:029-81112345,86612345)。
2、考生参考国务院客户端最新发布的全国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疫情风险等级,中高风险区的考生还须在复试当天出示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,且结果为阴性。
3、考生近14日内健康状况无异常,且无境外旅居史。
(二)入校及复试防疫要求
1、复试当天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进入校园和复试现场,未持上述两证者不得参加复试。
2、西安市一码通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均不能进入校园参加复试,按照防疫规定办理。
3、复试当天考生递交《2021年西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》后方可进入复试现场。
4.考生在复试期间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,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。在接受身份核查时,须取下口罩,主动配合检查。
地质与环境学院
2021年5月25日